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半自磨机锻造钢球招标公告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半自磨机用锻造钢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MY-GXB-ZB-012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半自磨机用锻造钢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按本公告要求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产品为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半自磨机用锻造钢球。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1) 规格:Ø125mm、Ø130mm、Ø140mm、Ø150mm、Ø160mm
(2) 数量: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计算,(以买方检斤单为准);
(3) 要求锻球单位消耗≤0.5 公斤/吨矿石,半自磨机内原有锻球不予更换。
二、招标要求
1.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按照招标方所提供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报价,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
2.具体要求,需求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公告。
3.本次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招标,择优选定一家锻造钢球生产单位。
4.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4.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或公司(如果国家规定投标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则生产单位应有生产许可证),投标厂家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以上,锻造钢球厂家投标类型钢球年生产能力30000 吨以上。
4.2投标人具有丰富的投标物制造经验,且有直径不低于9.75 米半自磨机的
供货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合同违约、被解除合同现象。
4.4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投标物。
4.5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贰佰万元银行转账证明。
6.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不承担此费用。
7.标书递交至截止日期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8.投标人逾期或不参加者,视为弃权。
9.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投标人需交验的资质文件
10.1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10.2 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10.3 产品鉴定证书、质量认证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10.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时)。
11.招标文件及招标活动涉及到的所有文件中所提到的费用及款项均指人民币。
12.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
账户名: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兰市支行
银行账号:0802280119200235887
三、招标方式、评分标准
1.此次半自磨机用锻造钢球采取现场招标或电话招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现场或在线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文件等。
2.本次招标采用竞价方式。
招标人以手机微信方式对有意愿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确认收到,视为招标文件已送达。
3.开标地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